三部门: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。具体调整如下:
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2%税率征税,2027年9月1日起按4%征税;
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2%征税,2028年4月1日起按4%征税。
同时,对 #钠电池、#固态电池 、燃料电池及部分光伏电池在规定期限内免征消费税。
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2%税率征税,2027年9月1日起按4%征税;
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2%征税,2028年4月1日起按4%征税。
同时,对 #钠电池、#固态电池 、燃料电池及部分光伏电池在规定期限内免征消费税。
三部门: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。具体调整如下: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2%税率征税,2027年9月1日起按4%征税;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2%征税,2028年4月1日起按4%征税。同时,对 #钠电池、#固态电池 、燃料电池及部分光伏电池在规定期限内免征消费税。